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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有限公司的员工。09年进厂缴纳了1万3千元的押金,后改成培训费的收条,一万一张和3千元一张共2张单子。进厂签了5年的合同,一万的培训费要满5年才退,现在中途裁员下了。做了2年多时间,厂方未依法按劳动法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厂方退回所缴纳的1万三千元,以及经济补偿。现在劳动合同没解除,已经2个月没上班了,厂方仍未答复

其他 2012-02-21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房为你补交保险费用。同时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你目前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解决,但到底这个方式是否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才能确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收取培训费或者押金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
  • 收取押金的行为不合法,你完全可以要回,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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