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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对法院的司法赔偿不服,想申请复议,请问,应该向哪里申请复议?司法赔偿复议程序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 2009-07-13 14: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裁决或者未与其达成协议的,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并对司法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程序。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仅适用于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等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在经过先行处理程序之后,受害人应当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由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 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赔偿请求人应自收到书面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不予赔偿的或者拒绝履行自己作出的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2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2个月的期间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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