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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入职时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1200;试用期结束转正工资1800.在工作2个月是说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就此终止,虽然开了正式职工的工资,可劳动合同一直没签,工作到5个月时(期间本人一直崔签合同)突然说试用期延长至6个月,工资降至1500.本人觉的不公平,再说家中老人身体不好经常住院,孩子幼小,都需要照顾,就提出离职,交离职书时,单位也曾挽留,说让我再考虑下,我觉的没必要,就直接不用考虑了。当时单位只是口头应允并没有在离职书上签字,在交辞职书7日后我就离职了,单位却因此拖欠我47天工资,我要怎样要回我的工资啊?????

其他 2012-02-22 2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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