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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09.30,老板辞退我,理由:国庆前三天给休息,后,四天加班,所有的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包括平时晚上加班,周末加班),我不来加班,所以辞退,愿意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在2021.04.12签订,试用期三个月,已经转正,转正后工资3500, 二:目前我是暂时同意了老板的辞退,但是没有签终止劳动合同书,在国庆期间给老板答复, 三:我的疑问是:老板时候可以以这种方式直接辞退我,辞退我需要支付多少赔偿,终止劳动合同书中写到“乙向甲提出并同意,才辞退我的”是否合乎“一”的背景。

无故辞退 2021-10-01 15: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是必须经过协商程序,包括劳动者本人申请加班,用人单位同意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确认。因此,如果劳动者自愿加班并不适用前款规定而应被视为劳动者对自己休息权的主动放弃,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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