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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想在别处买新房,由于各种原因,未成.但己将现住老房通过中介卖于别人,合同如下:房屋买卖合同 现有xx区xx街xx大街房屋为甲方所有(甲) 现甲方愿将此房出售给乙方(乙) 经甲乙中介三方协议如下: 1、此房售价为15万元整。 2、首付定金1万元整,余下在一个星期内付清。 3、此房售后需保证无债务债权纠纷。 4、此房售后甲方配合乙方过户,但不承担过户费用。 5、此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应,若违约,任意一方将付违约金为两万元整。 甲方(王某) 乙方(张某) 中介(林某)于2012年2月20号 整个合同用手写,信签纸,只有一份,甲方也只签过一个名字, 另甲方另写了一张收到一万元定金的收款便签 样式如下 收到乙方购房定金一万元整,一星期付清房款,如有违约,向对方双倍赔偿。现在无法卖房,但又认为合同不是正规合同,不是一式三份.不愿双倍赔偿.请问,能打嬴官司吗?

其他 2012-02-25 12: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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