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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4层半的房子,结婚以后建的,不过他父母给了30万建,至于30万是结婚前给他的还是结婚后给他的就不知道,反正他们几兄弟每人父母给30万的建房钱,现在土地产同房产在这两个月都加上了我的名字,建房时另外不够钱,现在还欠别人10万。 一部车,买时共18万8,除首期外,分三年供,每月3800,到明年10月供完。 请问:1,他父母可不可以要回那30万后,我们再分? 2,如果分,是以当时建时的造价来分还是以现在值多少来分? 3,分时,我是一次性要多少钱好还是说要房子,然后每月收租(一辈子可以收)一人一半好呢? 4,我是全职妈妈,女儿刚上幼儿园,如果离,女儿是不是一定给我的(女儿平时离不开我)? 5,如果他现在做财产转移,我应该提防什么?不是我小人,是他为了她可以去死,去跳楼,所以我怕他为了她,什么事都做的出。 问题多了点,也许有的问题问的很笨,不过,我真想知道,希望有人能帮下我!不甚感激!

离婚 2009-07-14 1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他父母有证据证明那三十万是借给你们的,则可以拿回,或者明确那三十万是给你老公的,则那三十万属于个人财产。 2、是按现在的价值。 3、最好是要房子,因为对你来说,要带孩子,那才是依靠。 4、女儿应当有两周岁了,但因一直由你抚养,判给你的机会要大很多。 5、可以查询他的银行账号,有你的名字,他要转卖房子,正常情况下是行不能的,因为要有你的签字。
  • 你好!如果是父母赠与的30万元,其父母 无权再要回去;房子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进行分割;至于孩子,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为防止他转移财产,可以像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 你最好在当地找律师求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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