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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叔在常州一家公告公司上班,被电击倒并当场死亡。今年四十一岁,下有一对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要如何理赔?怎么计算?

其他 2012-02-27 19:0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偿。
  •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赔偿. 大约为几十万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按照当地的工伤死亡标准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后再索赔,千万不要超过申请时效!
  • 可以要求支付工亡的死亡赔偿。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 先认定工伤,后根据常州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可以先协商,不成可以仲裁。
  • 先认定工伤,后根据常州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可以先协商,不成可以仲裁。
  • 先认定工伤吧,赔偿会多一些。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你好,如果在上班期间死亡的,按照工亡处理。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死亡的,可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核计15个月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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