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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两个人一起买的房子,现在离婚了,还清房贷,需要两个人到场怎么办,但是另外一个人到不了

婚姻家庭 2021-10-12 11:2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把离婚的手续拿给办理房贷的银行,应当可以,具体程序还得咨询银行
  • 您好 可以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去处理
  • 你好,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 积极联系对方,离婚判决书是如何分割的呢?
  • 您好!提前还清房贷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需要看当初是以谁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如果只是以夫妻中一个人的名义办理贷款的,那么贷款人本人去银行签字办理提前还贷即可。如果是两个人一起申请的,则在提前还款的时候是需要两个人都到场的。
  • 可以让另外一人 提交授权委托书
  • 你好,建议和贷款银行进行沟通。
  • 您好,这个矛盾建议您协商处理解决此问题
  • 最好还是协商吧,如果协商不了,那就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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