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买了一套房,此房约定由建设单位返租,租赁协议从交房日开始,交房日期约定为12月31日左右。房的首付款为60%,交房前30日内付余款。现在交房延期了,预计5月份交房。合同未约定延期交房的处理办法,我认为交房延期导致租赁期限拖后,对我的权益造成了损失。因此我想问问1、退房可行么?2、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从12月31日起,可行么?3、如果需要仲裁的话,费用和手续怎么办理?麻烦么?主张能得到支持么?

仲裁 2012-02-28 17: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