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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老公的户口是在卢湾区,但是一直住在浦东新区,如果他到黄浦区起诉我,是否可以?还是应该在长期居住地起诉我的?(黄浦区和卢湾区合并为一区了)

离婚 2012-02-28 13:1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选择,如果你不提出异议,黄埔法院可以立案;如果你认为浦东法院审判,对你更有利,你可以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在浦东审理。
  • 如果你在浦东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话,需要在浦东法院起诉,如黄浦法院已受理,你可提出管辖异议。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二地都可以!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 到黄浦区起诉
  • 可以在浦东法院诉讼。
  • 实际中都有可能。而且从你老公对你诉讼的可能性来看,可能是离婚诉讼。那么虽然你们实际居住地是浦东,但是他要证明你们在浦东居住满一年以上,存在一定的举证困难。因此,对他而言,起诉到户籍所在地最方便。至于你要是提出管辖异议,那么你就要证明你在浦东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举证责任就在你这一边了。
  • 在浦东住满一年以上则浦东法院就有管辖权,但不排除户籍地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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