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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30岁工咨1600元/月+生活补助1000元/月)2007年结婚,2008年由夫妻双方及男方父母三方(无约定性)1:1:1共同出资20万购房装修,2009年取得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购置家俱电器7万元,2010年公历10月剖产一名男孩。2011年12月因家庭锁事发生口角,男方对我动手(单位同事派出所报案登记\人民医院诊断),我就回了娘家计划离婚,现有住房(约全值45万)归男方居住,儿子也归男方带,我每月给儿子买500元牛奶.现在想咨询:这种情况1、我要儿子跟房子得补贴男方多少钱;2、我不要儿子跟房子可以得多少补贴;3、现在儿子未满二周岁我也未上诉(法院判决需时间),这法定的二周岁是上诉时还是判决时,5、因男方暴力我现在无家可归,是否会影响我抚养儿子的优先权;6、以我的收入每月得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 2012-02-28 16: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自行收集或委托律.师收集家庭暴力证据,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或对你进行赔偿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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