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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30岁工咨1600元/月+生活补助1000元/月)2007年结婚,2008年由夫妻双方及男方父母三方(无约定性)1:1:1共同出资20万购房装修,2009年取得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购置家俱电器7万元,2010年公历10月剖产一名男孩。2011年12月因家庭锁事发生口角,男方对我动手(单位同事派出所报案登记人民医院诊断),我就回了娘家计划离婚,现有住房(约全值45万)归男方居住,儿子也归男方带,我每月给儿子买500元牛奶.现在想咨询:这种情况1、我要儿子跟房子得补贴男方多少钱;2、我不要儿子跟房子可以得多少补贴;3、现在儿子未满二周岁我也未上诉(法院判决需时间),这法定的二周岁是上诉时还是判决时,5、因男方暴力我现在无家可归,是否会影响我抚养儿子的优先权;6、以我的收入每月得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 2012-03-01 15: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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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通常会涉及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孩子抚养权问题,二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这套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若房子归你,则相应房产价值的一半折算给对方,假设孩子判归你,折算的时候会考虑此因素。孩子二周岁不阻碍你是否主张离婚,只是在孩子抚养权方面,母亲会优先取得孩子抚养权。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考虑的因素通常都是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目的,所以你暂时不回家,不影响你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费通常是工资的20%-30%。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您排除担忧!

  • 男方存在家庭暴力,你可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主张赔偿;抚养费以个人月收入的20-30%支付。
  • 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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