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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电动车撞向我汽车,导致电动车主脑部受伤,病情已经好转,已转入普通病房,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担全责的话,以后关于保险问题,医院的医药费是凭押金单报销还是根据医院的发票报销;如果是凭发票报销的话那么是不是也根据押金单去医院拉发票才能报销,我怕的是我担了全责,对方还不肯罢休,到最后连发票都不给我,那我保险公司我就报不了了

其他 2012-02-29 13: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那你可以等待对方起诉你,不就行了,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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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凭发票报销,医疗机构不可能出具两次发票,因此确实存在着对方会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交通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责任还是按实承担较好,这样对你法律风险也小些。意见供参考。
  • 按交警部门现场责任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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