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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月份进入公司实习,三个月,然后到七月份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按照合同,10月份应该转正,然后因为国庆 放假,在放假回来后还没来得及和公司谈转正的事情,我提出了离职,想在十月份底离职。那我10月份应该算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2 19: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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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这个要看你签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按照你们劳动合同约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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