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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介绍,处了一个对象。恋爱期间对方买礼物(手机衣服化妆品红包)累计差不多一万。处了前前后后差不多3个月时间。突然有天对方报警来我上班的地方跟我要他花掉的这些钱。让我以现金1万的方式归还给他。合理吗?恋爱期间正好是过年那段时间

同居 2021-10-22 15: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的消费支出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首先要了解哪些是属于恋爱期间的消费支出,恋爱期间的消费之所以不能要求返还主要是因为恋爱关系在性质上属社交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法律不能对正常的社交关系进行过度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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