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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17年5月份全款买了拆迁户的房子,当时原房主刚刚定好拆迁及分配的面积,原房主的拆迁协议上是330多平,我们购买了80平,原房主另外还卖了2家,一家140平,一家90平。一直等到2020年底选房,至此,原房主不配合我们买家选相应面积的房屋,选了一个140,一个130,另外一套66平的公寓,且说明不给房子,随后三家都起诉,我们起诉是要66平公寓并退还差价。后面官司判原房主配合交付房屋和退还差价(不过目前房子还没有交房,在建); 但是我们官司赢了之后,才发现我们选的这个公寓已走入法院拍卖程序(原房主有60多万的债务,被起诉,此案的原告比我们之前将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该借款发生再2017年7月份和2018年两次借款。), 后我们申请执行异议申请,现被法院驳回,请问我们的这个要如何走下去,还有希望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房屋产权 2021-11-07 11: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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