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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生,在上海那边实习,实习期是3个月的,第二个月提前10天辞职,走的时候老板不让走我就直接走了,工资一向是发现金的,现在我不在上海,想让老板打到卡上的,但是他不肯,请问这样可以吗

其他 2012-03-07 18: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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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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