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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时候我带孩子跟随本市一家旅行社一起去外地旅游,旅行社跟我们说已经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在旅行过程中因为不小心孩子受了点伤,回去后我要求旅行社索赔,但是旅行社说我孩子的伤不属于赔偿范围,我不明白,法律是怎样规定旅游意外保险赔偿范围的。请问律师,能否帮我解答,旅游意外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谢谢!

其他 2009-07-17 11: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旅游意外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保险制度)所称的旅游意外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就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   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其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旅游意外保险中上述各项赔偿的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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