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试用期一个多月后提前三天向单位提出辞职,但单位无法提供接任者在3天内交接,最后一天我因个人身体情况请了病假,这就已经3天了,我就未在第四天去上班,只等着在工资结算以前去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可是单位通知说因为我最后一天病假,应该顺延一天上班时间,因此我之后没到岗算作矿工处理,这样有依据么?麻烦律师为我解答,谢谢。

其他 2012-03-11 2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没有依据,你描述的不够清楚,建议你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