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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应聘到xx三局做电工的,当时是与湖北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09年8月份我转岗做安全管理工作,名义上是安全员,但拿的仍是工人岗的工资,三局也有安全工的岗位,但事实上做的管理岗的事情。此种情形在中建三局有好多类似的情况。因是拿的工人的工资,所以同比起管理岗的安全员的工资及奖金少很多,通常管理岗的安全员可以拿到我们工人岗安全员的3倍以上。请问这样合法吗??如不合法,我们该如何处理??我有大专学历,有效的安全员证。

仲裁 2012-03-11 0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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