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二十多年前我们村由于开矿变成了塌陷区,全村集体搬迁,房子是村里统一盖的,房权证一直没发给个人,我在外地工作户口也迁至外地,现在只有我母亲一人在家,村里要搞开发了,村里有权把房子无偿或低价收回吗,如按村里现有人口重新分房合理吗?

其他 2018-07-16 1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就相当复杂了,如果当初集体搬迁,应该是有当地政府文件的。至少是有政府会议纪要,要看是如果进行操作了!如果村里要搞开发,这个开发是如果开发?是否经过了村民代表大会投票批准?这些都是要考量的问题!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有必要,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为你调查了解。以上意见,供参考!
  • 村里的土地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经过政府征,将集体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土地性质才可以用于房地产开发,只有省政府和国务院有权批准征地,如果涉及的是农用地的话,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村里不能将房产无偿收回,至于征地拆迁后如何补偿,各地的拆迁政策不同,建议你预约律师详细咨询为宜,此复。
  • 无偿低价收回不合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