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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业是司机,在上班执行公司的公务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事后公司说:伤者提出的所有赔偿费用(包括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费,医药费等)与保险公司免陪的所有费用(包括非社保用药等)都是由我来给。 【补充说明:在进该公司工作不久后,主管拿了份关于公司订制的(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流程)给我签名,他说“这是公司的规定,每个司机都要签。”当时为了工作所以签了。当时没太在意看,事发后公司把签了名的流程拿出来对我说,才知道公司在买保险时没有买第三者责任险的不计免陪险,保险公司只赔80%。所以剩下的就要我们司机赔】。 在交警调解当天,公司拒不去调解现场。公司说“这是你的事,你自己去跟伤者谈吧。”因为公司没去,我没有跟伤者谈成协议,最终交警调解失败。 请问:1)我公司不去调解合法、合理吗? 2)在这个事故里保险公司免赔部分是应该公司给吗? 3)入职后签了【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文件,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呢?

其他 2010-09-28 1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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