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6年离婚,当时法院调节书写房子归女儿,家具归男方,其余财产归女方。因为房子是男方单位分的,只有购房证明没有房产证,而且名字是男方名字,现在他们单位为了方便以后拆迁,现要求统一办理房产证。我想把房产证直接改成女儿名字。可是现在男方后悔了,想要回房子。我想请问可不可以直接拿当初的购房证明原件和法院调节书直接去找办理房产证的委托方,把房产证写成女儿名字。如果委托方不肯办理房产证,请问我还能不能上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因为是16年离婚已经过了强制性执行效期。而且现在男方想要回房子,请问他是否有这个权利。谢谢

房屋产权 2022-01-11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可以的,如果不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男方现在反悔没有法律规定。
    【追问】关键是我是16年离婚的,已经过了强制性执行期。主要是因为房子是男方单位的,只有购房证明没有房产证所以当时没有办理名字更改,现在男方单位要求统一办理房产证,可是因为购房证明还是男方名字,所以不肯把名字写成女儿的,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回答】那就起诉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需要帮助的话请面谈。
  • 如果你说的都是真实并且有证据支撑的话,男方没有权利要回房子。每个案件情况也会稍微不同,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连云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