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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1年8月,青岛胶州**城以意向金的形式向我收取2万元,因当时房子没建,根本没有预售许可证,给我开的是借条,11月份才拿到预售许可证,我通知房知不要了,并要求退还当时借的2万元,可开发商那边一直拖着,要么边电话都不接,请问我该怎么样才能拿回我的钱呢?

其他 2012-03-16 0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意向金是可以退还的。根据我国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书的商品房不得对外出售,而开发商为了及时回笼资金,所以,作出了一个意向金的办法。该意向金的性质只是对您有意向购买该房屋的一个诚意押金,而意向并不代表定金性质。所以,你的要求,应该得到支持。
  • 可以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 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 可以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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