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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5月进入公司,开始未签合同,直到2008年4月才签200804-201103的合同,2011年4月合同公司没通知续签,我也一直接着上班,现在我主动辞职,有赔偿吗,有哪些时段的赔偿呢。

仲裁 2012-03-16 15:0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后期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自己辞职单位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
  •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你好,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辞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肯定有赔偿 没有钱的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工资待遇 经济补偿金 社保 等 如果现在签订了劳动合同 你的补偿就难了 处理多起类似纠纷
  • 没有签的时间段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 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自动终止。
  • 你好,后期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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