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司改制时,我是参与改制有资格选票的干部之一,我们六人(副科级干部)共同选举一方代表参加竞标取得经营权,选举的结果是我们为胜,以460万竞标取得了经营权,上交到总公司的这460万有我其中10万元,但三个月后董事长给退了回来,工商局注册时给注册了20万元占4%的股份,我现在想退出股东身份,鉴于我当时的工作表现和选举时的贡献,董事长要用48万元来买下我的股份,我想一次性让他支付,但他经济上暂有困难,经友好协商后,答应先给我15万元现金,再给我一套价值33万元的住房,我同意了,但他说,给我15万元现金的时候要我签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我是挂名股东,我怕我签完了办完手续后房子再不给我怎么办,我想写一份协议,既让15万元拿到手,又能保证把房屋所有权证拿到我手里,就是说一手钱一手货的意思,请求高人帮忙,写一个完整的协议,我将万分感谢!

其他 2009-07-20 11: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