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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1月份做肾切除手术,在术前做的ECT检查,发现身上已有三处除肾以外的地方有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但此结果未通知家属。1月17日切除的肾后,父亲未对发现的异常处进行任何检查或治疗。直到3月12日家属拿到复印的病例。此时父亲身上多处地主疼痛,去另一医院检查时发现已经转移。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已经与主治医生沟通,他们承认有过错)

调解 2012-03-19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马上收集证据,封存好病历材料,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并根据鉴定的结果向法院起诉维权。
  • 应当属于。 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属于事故 性质主要是没有告知家属真实情况 再有 已经转移的肿瘤大多已经丧失手术的意义 所以除了没有告知的错误外 肾切除也没有适应症 他们承认的话 要留证据 防止鉴定或诉讼中又不承认了 希望这个医院比较有良心 自愿的和你协商 你可以找沈阳的 和我一样的专业律师 代理你和医院协商 按照法律公式计算赔偿额
  • 收集好病历材料,并封存好病历材料,向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并根据鉴定的结果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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