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6岁女孩和20岁男生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诉讼 2017-10-05 20:4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话,不构成犯罪。
  • 视具体情况而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未成年人强奸的,应当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分析:
    1、要看强奸的对象: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2、要看强奸的具体情节: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由于生理上的特点以及一般情况下男子比女子强壮,有能力强行与女子进行性交,所以通常意义上的强奸指的是男子在未得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同女子发生性行为。广义上,不论男女,凡是一方以暴力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一些国家认为,只需要满足“强行发生性行为”这一定义,即构成强奸;另一些国家则只承认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
  • 14岁以上女孩,通常自愿的不算强奸
  • 视具体情况而定。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话,不构成犯罪。
  • 是否算强奸与是否自愿有关,自愿的则不算。
  • 自愿的就不算
  • 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 只要是自愿在一起的,不属于强奸。
  • 自愿不属于强奸。
  •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话,不构成犯罪。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