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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是多年的精神病患者,有一天和刘先生过路,他打了刘先生,刘先生的父母带着派住所的人把他打了,还把他关到拍住所了,刘先生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请问这样的事怎么解决

争议解决 2012-03-18 16: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酒醉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造成他人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
  • 首先,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两种,即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违法完全不负责任,后者要根据情况而定;至于派出所抓刘先生,可能是应为刘先生知道林先生的病情而予以了反击,迫于对方父母压力儿给予了治安拘留,具体情况你们海华丝到派出所了解,如果治安拘留,态度号的话,也可以提前释放!
  •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酒醉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造成他人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
  •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维权。
  • 发病期间不犯罪,但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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