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1年8月22日早7:30左右,我开车与一电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判我全责。事故中,动车主受伤。我带他到医院治疗,留院观察1天,后医生开休息3周约22天,我缴纳90%左右的医药费用(3000元左右)。我修理好我的轿车和动车,并缴纳全部修理费用(3000元左右)。 电动车主后期进行了复检,自己缴纳了约350元费用。 现电动车主要求给付误工费约1500元(22*66.6),营养费1000元,后期检查等费用500元,共计3000元。 经咨询保险公司审核,答复:电动车主为老师,误工期间不扣误工费,不予赔付;没有住院,也没有营养费。 直到今天,电动车主一直没有到交警签字结案。那么,我该怎么做呢?他不去签字,我就不能找保险公司理赔了吗?

调解 2012-03-19 19: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