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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拆迁,分得二套一房子,当时因为在办理手续时,政府拆迁办人员就问我们需要买户头不。买了之后就成三套一,当时没想那么多就买了,想着房子能大些,当时花了七万五买了一个户头。当时因为法律意识欠缺,没有跟拆迁办介绍的那个卖户头的人签合同,也没有见过面。就把钱转给拆迁办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了买户头的钱,剩余的事他们全手接办,就没有过多想法。最近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了,但是必须买的那个户头的人也必须签字才能办理,导致整套房无法办理房产证。找到这个当时卖户头给我们的拆迁办人员,让帮忙找这个当时卖给我们户头的人来签字,他反口就不承认了。现在该怎么办呢?她作为政府人员,牵头买卖户头给我

房屋买卖 2022-03-01 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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