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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有一公产房,我哥哥说要平均分三份,我和哥哥还有我侄子每人三分之一,他的说法是否合理合法?我哥哥还在多年前已分得一套独单,是否算是提前继承?

其他 2012-03-19 20: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的侄子没有权利继承。
  •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的政策规定,公产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其在内的居住人享有的仅仅是承租权,并不对该公产房享有所有权,所以当公产房的承租人死亡后,该公产房是不能像私产房那样有相关权利人来继承的。只能有原承租人的权利人享有继续的承租权。所以您可以和哥哥就房屋的承租协商一致,并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的变更即可。如果协商不成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至于您哥哥先前取得的房屋,由于是在您母亲在世是取得的所以不属于继承,如果是您母亲赠与您哥哥的,那么只要房屋属于您母亲所有那么您母亲是有权处分房屋的,从法律上讲在继承时该房屋的取得不会对您哥哥继承您母亲的遗产份额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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