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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2年2月进入甲公司,2003年1月转入乙公司,同时乙公司书面承诺原在甲公司的工龄有效,2010年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到今年的2月我的工龄已满10年,我是否需在合同期内提出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如果在这个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签无固定合同,而本人不愿签,能否获得赔偿?

其他 2012-04-16 16: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 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 第一,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当前合同期内提出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 第二,如果在这个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签无固定合同,而你本人不愿签无固定期限,公司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在这个当前这个合同期满之后,公司仍提出跟你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假设其他劳动合同条件不降低),此时如果你决绝签订,公司可以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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