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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纺织厂干了一年了现在公司无理由要辞退我,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有什么补偿吗

无故辞退 2022-03-28 0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书面要求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主张支付双倍工资。
  •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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