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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连锁店内上班,一开始是和老板说做长期工(做六个月),但是做到月底做了二十七天就想离职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规定离职要提前两个月说,老板可以因此不发工资吗。

连锁加盟 2022-03-28 07: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你好,不能因此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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