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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别人,对方手臂轻微骨折,绑了石膏,活动轻微受限,已赔偿医药费,现在找我要30天交通费,21天护理费,90天营养费,想请问律师,有没有不需要给的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2-04-24 20: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建议时时报警,保护好现现场,有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认定事故责任,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受害人可以根据事故责任、造成的损失状况向侵权人主张损害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写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通常可以主张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护理误工费、财产损失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如果构成伤残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项目,具体可以计算确定。
  • 需要看医嘱及对方是否实际产生的费用
  • 你好,这几个都是需要赔偿的
  • 建议能协商了就协商协商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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