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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以首付+还贷(原告支付)的方式给小三购房并登记在小三名下,后两人分手将房屋公证为原告所有,但没有办理过户。原告主张房屋所有权能否得到支持? 续:小三后来将该套房屋卖给其哥哥,签订买卖协议,但也未过户。房款15万元,房款交给原告。 现原告以买卖合同作为案由,要求增加购房款20万元。该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 2022-04-24 22: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进行诉讼,要求变更所有权,有需要可进一步沟通
  • 1.首先买卖协议存在瑕疵,小三的哥哥应该知道房屋的真实产权人,那么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存在恶意串通等瑕疵。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2.原告接收房款,以实际行为追认或者实际履行,那么现在要求追加房款,难度是比较大的。 3.分析是根据简单的信息,还是需要详细的证据材料和具体的案件事实。如果法院判案几句话就行,案子就没那么复杂了。需要后续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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