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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工18岁到饭店去打工,店长说实习期三天,一天50元,干到第五天半不想干了,之后问店长要工资他也不给,去的时候也没签劳动合同,这该怎么办?

讨薪 2022-05-06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您好,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有上班的证据可以到劳动仲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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