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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现在居住的小区,原来是外贸局家属房,在没有通知任何住户的情况下,外贸局领导把院子里的所有空地出租转让,这样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2-11-20 01: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房承租人在产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公房承租权。所谓的公房,是相当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

    从房地产市场的客观情况来看,允许公房承租权转让已是一种发展趋势,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公房承租权的转让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公房承租人可以转让承租权,但需经过产权人的同意。

    同时,不同的地方对公房承租权的转让有不同的限制,如上海规定“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

  •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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