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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像我们公司本身属于东莞市东城区,现在公司要搬到东莞市沙田镇,离我们现在办公的地方有20-30公里,这种情况公司搬迁,员工不去的有的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19 10: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工作地点但现如今改变了工作地址,那么员工不去的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公司方违约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 你好,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如果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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