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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在杭州,盗窃者之前判过有期徒刑3次(8个月,6个月,6个月)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是2019年6月19日。所以是累犯,盗窃者今年4月30日商场拿化妆品小样数件,5月5日商家报案,通过监控查到被抓,经过派出所出面,商家谅解,赔偿金额1100多,出谅解书),现在公安把案子包括谅解书金额1128日元及盗窃者2019年出来后看了一年多心理医生的诊断及5月8日上午去医院看了心理医生,诊断为强迫性神经症都递交检查院,但公安把案卷中涉案金额定1920元。检查院5月23日已向盗窃者做了笔录,盗窃者说事实就拿了1128元的化妆品小样,而且商家也认可。盗窃者如果当时承认公安定的数量及金额1920元,检查院就让盗窃者签认罪认罚,就要起诉。因为盗窃者否认金额1920,所以检查院说会再看下监控,以监控为准,让盗窃者先回去。之前公安和盗窃者说累犯达到1500元就得上报检查院起诉犯盗窃罪。我想问盗窃者是累犯,金额是达到3000元还是达到1500元定犯罪?如果检察院通过监控看确定金额1128元,会起诉盗窃吗?如果检查院确定金额1920元,会起诉吗?会起诉判缓刑的可能吗?

刑事拘留 2022-05-25 1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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