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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份合法遗嘱,一张不具有遗嘱形式要件的字条,法院一审判决依据字条是否合法!

立遗嘱 2022-08-04 20:2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1、对一审判决不服,建议及时上诉。 2、我们擅长处理这类遗嘱继承案件,愿意帮你解决纠纷。
  • 有的遗嘱写的非常简单,虽然可能不像遗嘱,但是写清了财产给谁,这也等同于遗嘱,有法律效力。
  • 这需要看你的判决书来分析具体情况。
  • 您好,请详述相关情况,以便解答
  • 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时候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 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 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
  • 两份遗嘱都是什么时间设立的,具体什么情况?
  • 具体要看证据进行分析
  • 可以上诉的,如果已经过了上诉期可以申请再审
  • 我是吴恩凯律师,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审查证据材料,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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