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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在公司宿舍出事了,请问怎么向公司要赔偿,某某说公司名字和合同不符合,不管理饮酒,偷税漏税等问题

公司税务 2022-08-04 20: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出什么事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公司是否存在责任,建议电话咨询
  • 你好,请问是怎么出事的?需要根据案件详细情况来确定。
  • 你好,具体什么原因出事儿的呢?
  •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且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是签订的什么合同,出现了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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