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于2020年12月31日被修改前,具有原《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第9条,第14条的规定七种情形的,买受人有权主张不超过已付房款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于2020年12月31日被修改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第9条,第14条均被删除。 那么,自然人购买商品房遭受欺诈,是否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呢?从立法,实践,原理等内容,谈谈你的观点,论述之。

买卖合同 2022-08-04 1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在购房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房产商就商品价格的三倍赔偿,也可以要求自己遭受损失的二倍以下惩罚性赔偿。所以,就表示惩罚性赔偿只能是在一方有欺诈的情形下才能请求。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建议详细描述案情,看是否能帮到你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