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产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未告知业主,也未公示合同内容。并且小区内不有安保设施设备,公共停车位,公共绿化带,卫生设施设备等,也无相关工作人员,业主入驻三年来从未提过有物业公司及要收费,三年后业生委员会要成立了,突然昌出有物业公司要来收三年物业费,合理合法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06-11 21: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