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06年8月进入三灶统赢公司,去年12月1起公司放假,每月及时发放珠海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今年7月1号上班,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补偿应该怎么计算?十二个月的平均把未出勤(放假期间发放600元)的工资计算在内,请问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09-07-23 1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