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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有随时看孩子接住的权利,离婚以后男方不让看也不让接到女方家住,前几天孩子生病了,孩子请假让我去接她,现在他说我是偷孩子

子女抚养 2022-06-20 17: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孩子抚养权变更之诉,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
  • 离婚的探视权是如何约定的,如对方违反相关约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离婚后,女方不让对方探望孩子的,另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判决,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根据判决书的时间去探望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您好,法律规定你是母亲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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