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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酒店转让纠纷问题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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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二手车是个事故车,因为中间有个中介也没签合同这该怎么办?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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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我家地契名字是我爸,现在房子分给他们了,怎么办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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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算安置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开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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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三个月房子住没有一个月退租不了怎么办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租房所交纳的押金,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要求退还,但如果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签了的话,不到期,是不能退房的。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漯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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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上写的租房时间为半年,如果提前退房要交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现在不想租房了算违约吗
一般的房东是不会把剩下的房租退还给租客的,因为租客提前退房属于违约的现象,其次就是合同当中明确写出房东或者是租客出现违约的时候,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所以房东会把剩下来的房租作为违约金进行扣除。在租房子的时候,如果租客想要提前退租,就必须要提前一个星期或者半个月的时间跟房东退租的事情,并且让房东给予一定的理解,最后就是在搬家之前要把水电费,燃气费用全部结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洛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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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商场中租一间铺子,找到了商场的招商部。但是,铺子要到9月份到期
我想问下,我想在商场中租一间铺子,找到了商场的招商部。但是,铺子要到9月份到期,如果提前撤,商场要扣除1w的保证金,但是,商场方面已经收了接下来打算入驻的意向金。现在商铺老板准备月底撤走不扣保证金,决定对该铺子进行品牌升级,将原来的品牌变更为我们的品牌,接着将法人变更为我们。跟商场方面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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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胜诉后,空壳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追加公司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员工成功维权
执行,在公司未正常经营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我们先向法院申请追加未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不予追加,就该裁定我们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列举了大量的证据和援引了较多的法条后,法院判决依法追加未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该未出资股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拿到二审判决后,我们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将未出资股东列为被执行人,在当事人、律师共努力和法院的迅速执法下,成功冻结股东银行卡的余额,当事人最终维权成功。办案心得:在公司陷入“僵局”时,把目光瞄向股东并成功拿下股东,是个不错的维权之路
付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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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成功代理吴中区某个体户合同纠纷胜诉例
根据被告原法定代表人戴某的指令,分22批交付了总计价值494006.3元的货物。被告仅支付了150000元,剩余344006.3元未支付。后被告原法定代表人戴某去世,被告公司经历继承、股权出售等变动,被告公司新老板顾某以不知情为由拒绝付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提起诉讼。胜诉关键点::1.代理律师通过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两任法定代表人微信聊天记录、微信实名认证情况,手工账本(手写订单)、银行转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逐笔核对22笔货款的微信下单时间、货物明细、订单交给戴某核对时间,部分订单提供物流凭证,形成完整且连贯的证据链,证明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及欠款事实。2.代理律师成功证明戴某作为被告苏X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说服法院采信戴某个人并未对外承接业务,其向原告采购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而非个人,法律后果应由被告苏X公司承担。3.代理律师反驳了被告关于戴某同时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代表其他公司履职的抗辩,指出原告与戴某的交易均以被告苏X公司名义进行,原告已向被告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被告也曾支付部分货款,自始至终都未出现其他公司名义,这些行为均表明被告对欠款事实的认可,与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案外公司无关。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律新团队评析由于本案原告系从事批发业务的小个体户,并不是正规的大型企业,没有完善的销售流程和书面存证习惯。整个交易中,基本都是通过被告公司原法人戴某微信沟通,原始证据较为粗糙。而被告方以变更老板为由,对原告的交易、证据都进行了高标准的三性质证,提出了较多质疑。原告律师团队通过详尽的证据搜集和法律分析,成功证明了原告的主张,并有效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法院判决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个体户)在日常交易中的经营习惯,根据在案证据,高度盖然性的认定了交易事实。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原告的经营部追回了合法应得的货款及利息,也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正义,展现了法律对诚信经营的保护和对违约行为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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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是否一定要承担保证责任?
于保证期间、利息及保证方式均未约定。借款到期后,被告刘某未偿还借款,2023年12月23日韩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偿还原告借款180万及利息,被告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刘某对于借款及其未偿还的事实予以认可,杨某则辩称,借款已经过保证期间,其不应该承担担保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中,原告韩某向被告刘某出借资金律师说法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本案中,保证方式约定不明,则应认定为一般保证。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但是约定了主债务履行期限,但原告起诉的时间超过了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原告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方式法律认可诉讼或仲裁,但在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在相互协商的过程中耽误较多时间,等在债务人实在不履行债务时才会选择向法院起诉,往往会错过了保证期限。诉讼时效的期限往往长于保证期间,当事人可能因为疏忽误认为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是一回事,导致保证人无法承当保证责任。同时保证期间是法定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法条链接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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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帮信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
下:赵某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售,获利1000元。该银行卡转入被诈骗钱款40万余元,单向流入资金180万余元。检察院认为:赵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赵某不起诉。王某为牟利出售本人名下银行卡一张。经查证,卡内流水93万余元,涉及多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案款。检察院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情节,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赃款10000元,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王某不起诉。杨某为牟利将自己名下银行卡一张出售,后该卡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作收款账户。经查证,涉诈资金25万余元汇入该卡,流水金额49万余元,杨某自愿退缴赃款10000元。检察院认为:杨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还违法所得,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侦查机关移送起诉认定:路某将本人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转账非法资金,不明流水已超100万。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未找到路某涉案银行卡对应的被害人,无法确定其出借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活动,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路某不起诉。陶某将名下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其出借银行卡为获利。经查证,其出借的银行卡不明流水80万元,有被害人报案金额12万余元。检察院认为:涉案不明流水金额较少,同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量刑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陶某不起诉。张某经他人介绍得知办理银行卡可以赚取好处费,遂按照上家要求办理了5张银行卡并携带至安徽省、福建省,提供给对方用于转账、取现等,张某获利13000元。经查证,张某提供的四张银行卡被用于支付结算,卡内流水81万余元,涉诈资金49万余元。被抓获后,张某赔偿上游犯罪被害人黄某部分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谅解。退出违法所得13000元。检察院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张秀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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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中私刻公章 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东,陆某自2015年4月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6月16日,公司全体股东陆某、谭某辉、张某林、张某明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免去陆某的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谭某辉为法定代表人。2020年8月22日,被告公司原4名股东以及新收股东罗某岸、谭某岚再次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和选举罗某岸为法定代表人,免去谭某辉法定代表人职务,陆某所持股份51%转让给其他股东,陆某退出公司股东身份。2020年8月31日,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某岸。2020年6月17日,被告陆某单独找到原告李某华要求借款,李某华表示不同意陆某个人向其借款,陆某必须以公司名义借款,后陆某持一枚自己在某印章制作有限公司雕刻的刻有“清障施救公司”公章再次向原告李某华借款。原告同意并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4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2020年6月17日起至9月16日止,月利率为3%,逾期按日1%计算违约金,被告陆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李某华在甲方(出借人)处签名,被告陆某在乙方(借款人)处加盖公章与签公司名字。同时陆某在保证人处签上自己名字承诺为连带保证责任人,陆某还向李某华出具盖有“清障施救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李某华将借款资金4万元汇入陆某个人账户。同日,李某华将4万元转入委托书指定的账户上。因被告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借款本金与利息,原告诉至法院。【裁判观点】本案清障施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陆某的行为客观上足以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相对人李某华在借贷过程中已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故该借贷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发生法律效力,陆某私刻公章的行为不能排除被代理人清障施救公司的责任,其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清障施救公司承担。【判决结果】一.限被清障施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李某华借款本40000元及利息5149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3月17日止);2021年3月18之后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二.被告陆某对被告清障施救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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