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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下 我家里人30年前买了一块地 当时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 什么资料都有,但是由于当时转让的那个人急着去海南,我们就没有把土地使用证转过来,也没有做公证,现在也找不到这个人,我们应该怎么才能取得土地使用证?

土地纠纷 2022-07-04 09:5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土地是村民集体所有,如果你与他都是一个村民小组,可以找村委会 协助处理。
  • 实在没有其他办法解决,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详情建议与律师面谈。
  • 您好,当时是怎么转让的呢,有转让协议书吗?
  • 你好 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
  • 你好,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以下资料: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找不到这个人,也没有找到对方亲属吗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实际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中,经常存在以下情形: 1.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 2.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方就同一块土地与多个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如果在这几种情形下,双方发生纠纷,需要确认转让合同的效力
  • 土地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根据当时签的合同起诉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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