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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现在正出于感情破裂离婚期,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男孩17岁,女儿4岁,在女儿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这个母亲待着的,现在孩子父亲把孩子给带走了,我现在想把孩子抚养权争取过来,请问我有可能吗?

子女抚养 2022-08-03 10: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非常能理解您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心情,您还是有一定的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一、关于哥哥,已经17岁了,法院会尊重哥哥自己的意愿,而且抚养义务一般是到18周岁。 二、关于妹妹,处于2-8周岁之间,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定,并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意愿、所尽的抚养责任、跟孩子的相处时间等等综合考虑。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还会重点考虑在诉讼前孩子正在跟谁随一起生活。现在孩子被带走了,对您争取抚养权是不利的,您可以尽量将孩子接回来,实在不行就多去看看孩子,按时支付抚养费,表明您有很强的抚养意愿和担当。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帮助,欢迎您直接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我爱吴洋,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案子维权就行,帮你争取孩子
  • 凡事都有可能,可以把具体情况和律师说说
  • 你好,有可能,提供你的有利条件。
  • 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三)八岁以上的子女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你好,抚养权的争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建议联系律师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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